她穿着那身白色裙子,脸色泛白,头发湿漉漉。
朝珣一时没站稳,跪在地上,他捂着脸哭。
医护人员问:“你是她亲人吗?”
朝珣不说话。
明明约好一起去死,到了最后,这个人却放了自己一把鸽子,先行离去。
尸体是凉的,他跪在地上,手脚冰凉,也宛若一具行尸,头昏昏涨涨,他红着眼看她,攥着她那双冰冷的手,近距离地感受着死亡。
朝珣爸妈没一会儿跟了过来。
朝珣闭着眼睛,腰又塌下来,背驼着,他低着头,哑声说:“妈妈,我想要什么,都可以吗?”
朝珣妈妈抹抹泪,说:“当然。”
朝珣扭头看了眼她,眼尾那抹红迟迟未散,他看着她,微笑,一瞬冲淡了眼里那股浓重的悲哀。
“那么,我可以要一个崭新的开始吗?”
他像变了一个人。
朝珣妈妈说不出他哪里变了,可他的确是变了。
她说:“好。”
于是在一个下雨天,他们一家,带着厚重的行李,离开了这座小城。
朝珣买了很多很多车轮饼,还打包了一份炸猪排饭带在车上,也有几个人给他发消息,郝兴臣、刘小冰、孟欣欣,朝珣一个都没有回复。发的最多的,是江夕迟,他用不同的手机号给他发的消息,朝珣知道他来找过自己,他紧锁着门,在那几天,他让邻居家的人告诉他,他们一家搬走了。
江夕迟还是一直给自己发着消息,朝珣不知道他居然这有有毅力,他从来没有回过他,在离开那天,他终于回了一条。
“江夕迟,你说的没错,我的确,是胆小鬼。”
车上有几张黑胶唱片,还有一个留声机,是从沈小乐家里拿出来的,他去了沈小乐的家,继承了她的遗产,那张遗书上还有几句,写给孙孝昌的话,他把它打印出来,贴在了那张发廊门口。
“孙孝昌,你真是个王八蛋,你爱我还骗我,你爱我还不要我,你必须永远记得我。”
朝珣还记得沈小乐车里放的那首歌,他也尝试着,在手机里输入了歌名,前奏响起的时候,车子驶离了这个地方。
朝珣继承了她的遗产,继承了她的歌单,继承了她,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,来到了一个没有海的城市。
作者有话要说:
尴尬了,原本想写四五万字没想到能写这么长,正文必须在十万字以内完结了,我真的好啰嗦一女的。(另外小声说想要好多好多评论,不然故事没be我先be了orz)
第41章
朝珣丢掉了从前所有东西,除了那两封遗书,一封他的,一封沈小乐的。
新城市有很多的台球馆,有很多的炸猪排店,没有很多的江夕迟。
他把那几本日记锁在柜子里,尝试着忘记。
忘记,是这个世界上,最快乐的事。
他休养了很长一段时间,每周有两个小时,他会被父母带着去做心理治疗。
那是个很好的倾听者,只是朝珣看着她,总觉得厌烦。
他开始抽烟,像沈小乐一样。
起初他会呛出泪来,后来烟气过肺,再吐出来,他总会在那些烟雾中,看到很熟悉的影子,然后他会变得头晕,然后他睡觉,然后他醒来,然后他再抽。
周而复始。
他把头发剃得很短,他开始练习跑步,新学校的人对他感觉陌生又好奇,他变得开朗又爱笑,一扫从前的沉闷。
他讲很多笑话,在同学面前,在老师面前,人人说他很有趣。
他交了很多朋友,有和他一起练体育的,也有班上的同学,他甚至成了班里的体育委员。
朝珣妈妈发现他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,他经常笑,他开始穿平常不喜欢穿的衣服,剪从前不喜欢剪的头发,讲从前不会讲的笑话,他开始越来越像正常男孩儿,他越来越知道如何逗她开心,她很欣慰,以为这一切的转变,是心理治疗的结果。
殊不知,无数个难眠的夜,他在昏黄的台灯底下,一遍遍将笑话书熟读成诵。
变成一个崭新而且有趣的人,是要学习的。
他学会了沈小乐的生存技能。
装。
他在某一个抽烟的瞬间,一下顿悟,要想活得简单一些,不用学习别的,只要学会装就够了。
他装成了另一个人,那个人开朗、活泼、爱笑,那个人高大、威猛、男人味儿十足,起初这有些难度,后来时间消磨日月,他越来越游刃有余。他从高中装到了大学,从大学装到了工作。
沈小乐她说他不会装,事实上,他装的比她还要好,她实在是小看了他。
人人都带着面具,为什么他不可以呢。
不过是演戏罢了,生活里没有摄像机,生活里的观众也并非时时都有空来评判他的演技,你看,有女孩子把獠牙收起来装成可爱模样来博取别人欢欣,有家长把关心挂在嘴边来强迫孩子成为自己的骄傲,为什么,有些生病的男孩,就不能把病藏起来,装成自己没病呢。
他也是可以的。
就算他这样蠢笨的人,努力一下,也不会被人看出什么破绽。
就这么想着,就这么做着。
他学了体育,在迈进大学校门的那一刻,他把自己换成崭新的一个。
偶尔他会去酒吧,和同学一起,他看着他们在舞池里跳舞,他也去,在五颜六色的灯光里迷醉。偶尔有人看上他,成年人格外青睐他那一身的肌肉,加他的人有男有女,若有若无的**意味。
他笑着聊天,喝酒,在人群里打打闹闹。
他甚至找了互动性很强的工作,是健身俱乐部的教练。他每天要和不同的人沟通,这对如今的他来说,已经是如鱼得水。有相熟的客人,会在夜晚给他发消息,约他出去玩。
他有心动过,然而每次和那些客人一起吃饭的时候,江夕迟总会一次又一次,从他的脑子里的某个角落钻出来。然后他回家,他打开浴室的灯,冲着澡想着江夕迟**。
江夕迟。
念他的名字,舌头会贴着上颚,发出黏黏糊糊的声音,好像在撒娇。可江夕迟不撒娇,爱撒娇的人,从来都是他。
江夕迟给他发过的最后一条短信,是在高考完那天。
他在短信里说:“朝珣,我头一回,这么讨厌一个人。”
朝珣看着那条短信,笑了一声,遍体的凉。
从前他夸他善良,现在他说他讨厌他。
他在来了新城市之后,总想着,等什么时候攒够足够多的勇气,他可以再去找他,和他告白,拥抱他,说很多遍的我好喜欢你。
但勇气似乎总是攒不够,等到收到江夕迟那条消息,他发现,其实也用不着攒了。
起床、上班、吃饭、回家,平凡的日子。
毕业一年,大学室友和谈了好几年的女朋友结婚,邀他做伴郎,室友把地址发过来,他顿了顿,盯着那个地址看了很久,仿佛要被回忆拽回去。
毕竟是室友婚礼,他犹豫了一下,还是穿上了笔挺西服去了那个城市。车子从海边经过,他看着那片熟悉的海滩,下了车吐了很久。
原来再熟悉的地方,离开了很久,也会水土不服。
到了地方后他跟着前前后后忙乎了好久,饭没有好好吃,觉也没有好好睡,婚礼当天被灌了很多酒,他做健身教练后就很少喝酒,猛地一下喝了这么多,一下喝进了医院。
“快快,按住他…”
朝珣什么也不知道了,睁眼看到一片白,紧接着是医院特有的味道。
胃里翻江倒海,室友老胡戏侃他:“不行啊你,这就给喝趴下了,亏得我发现早,不然老白婚礼,你人可丢大发了,你可不知道,人护士给你扎针的时候,你叫叫嚷嚷,大晚上的,一层楼的人都快叫你喊醒了。”
朝珣躺在病床上,手上输着液,有气无力,说:“滚。”
老胡见他还有劲儿骂人,乐呵了一声,说:“得,我这就滚。”
朝珣又想吐了,他迈着虚浮的步子走到卫生间,吐了好几回,然后洗洗脸,漱漱口,瞧镜子里的自己。喝多后的他,再没有装出来的意气风发,好像又变成了那个狼狈的朝珣。
他擦干净手,往病房走,在走廊,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。
朝珣的脚步变得更加虚浮。
江夕迟在打电话,他脚步匆匆,他没有回头。
朝珣看到他走过拐角时的侧脸,心底泛起一股子酸疼,蔓延到身体的每个角落。
他跟小护士打听,“你们医院,有没有一个叫做江夕迟的医生?”
小护士瞧他一眼,还没开口,房门被推开,朝珣看见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。
江夕迟还是很白,他穿着白大褂,头发很整齐,真正地长成了大人模样,长成了他本该成为的样子。
朝珣的心又开始泛疼了。
江夕迟好像比以前更冷淡一些,他靠在门口,看了他一眼,最后越过他,看向那个小护士,说:“主任找你。”
作者有话要说:
哎,昨天收到好多评论,开心,这篇也快天晴啦。
第42章
江夕迟生得好看,声音又好听,小护士悄悄红了脸,说,好的,马上过去。
然后江夕迟“嗯”了一声,他手搭在门把上,旋开。
朝珣忙直起腰,张了张嘴,喊:“江夕迟。”
江夕迟回过头,一双淡漠的眼扫过他,极轻地问:“什么事?”
有许多话想问。
明明话就到了嘴边。
朝珣张张嘴,顿了一会儿,哑声问:“你还记得我吗?”
江夕迟拉开门,道:“我该记得你吗?”
朝珣脑子懵了一下。
他那一瞬忽然觉得浑身发冷,手指没由来颤了两下,紧接着胃里一阵痉挛,一股子恶心的感觉又涌了上来。
江夕迟看着他,像在看一个陌生人。
门悄然合上。
那股子恶心上上下下,朝珣难以招架,他跑到卫生间去吐,吐了很久,像是要把胆汁都吐出来。
胃里实在太难受了,他吐了很久,又哭了很久。
他很久没有哭过了,自从他成为新的朝珣,他很少落泪,起码在人群里,他很少落泪。
假装快乐的次数多了,就会产生自己是真的快乐的幻觉,这种快乐的幻觉持续太久,他险些以为,那个爱哭鬼朝珣,已经被他杀了。
他很不想流泪,但是江夕迟不记得了他了。
他仍然会想念他,但是江夕迟已经不记得他了。
老天只告诉他要来参加朋友的婚礼,并不知道,还要来埋葬他自己的青春。
朝珣已经变得足够圆滑,再难缠的顾客,他也能应付过去,他学会了说讨喜的话让人开心,也学会了把自己打扮的足够体面,让别人无处讥嘲。
他得到了很多人的喜欢,有顾客的,有同事的,有同学的,他得到了那么多,失去一个人,似乎也是公平的。
但为什么,那个人,会是江夕迟呢。
他深呼了一口气,眼泪止不住了一样。
然而他已经不是放任让眼泪一直流啊流的年纪了,他试着平复呼吸,试着找回理智,最后红着眼,咬着牙,站起来,推开卫生间的门往外面走。
不对。
他应该庆幸才对。
江夕迟很好地长成了大人。
他还是那么优秀,站在那儿,就能轻而易举地吸引很多人的视线,他变高了,也变得更加成熟了,只有那股子清冷的气质倒还是没变。
他也变了,有时候照着镜子,都会怔愣很久。
他的脸还是从前那张脸,也只有脸还是从前那张脸。
医生给他开药,说些忌酒、忌烟的话,朝珣点头敷衍,拿着单子去拿药,老胡忙,没来接他,打电话嘱咐了几句,让他回酒店好好休息。
朝珣笑骂了句“你个混蛋东西”,又跟他臭贫了几句,然后挂了电话。
挂电话的那瞬,他脸上的笑一下消失,他看着手里那药,皱着眉。
最烦吃药了。
医院里人来人往,闹哄哄,他忽然很想抽烟,他忍了一会儿,没忍住,抽了一根又一根。
吸烟区站了很久,他脚都要麻了,最后他掐了烟头,跑去医院的自动贩卖机前面拿了瓶水,猛灌了几口。
冰凉的液体划过喉咙,他稍稍清醒了一点。
挪了挪发麻的腿,他捏了捏眉心,意识到,自己该走了。
酒店实在太无聊,他洗了澡躺在床上待了一会儿就觉得没意思。
人真的不能闲下来,只要一闲下来就会想很多东西。
他又打开了那个切水果的游戏,现在已经没有多少人会玩这个了,这个当年红极一时的游戏,如今也被一个个新鲜又刺激的游戏取代了位置。
玩游戏就是这样,没有玩家能永远守在原处。
一场游戏下来不过得了一百五十九分,他心思不在切水果上,玩了一局丢了手机看着酒店的电视发呆。
回来这座城市,时间好像都变慢了。
他又开始抽烟,火星跳跃在烟草上,他吸了口烟又吐出来,眼神变得有些散漫,浑身放松下来。
对了,就是这样。
放松,不要紧张,没什么大不了,你不再是那个小屁孩儿了,朝珣。
他闭上眼睛,抽完一根后,捻灭烟头,再睁开眼,又成了平时那副开朗自信浑身充满活力的样子,他朝着镜子微笑,弄了弄头发,然后捡了件黑色短袖穿在身上,又套了件深绿色外套出门。
酒店旁有间酒吧,他手抄在口袋里,挺起背,周身的气度,倒是很像是那么回事儿,一身的肌肉穿着外套也很显眼,他走到吧台脱了外套,调酒师看见他也忍不住多看了两眼,笑道:“帅哥身材很好嘛。”
朝珣笑了笑,点了酒坐在吧台喝酒。
他身材好,没一会儿就被一个女孩儿盯上了,他聊天,讲笑话,熟练地不得了,没一会儿逗得女孩儿哈哈大笑,他也跟着笑,女孩的眼线笔勾出一个漂亮的小尾巴,带着些性感味道,她涂着厚厚眼影,眼尾染了点蓝,灯光底下微微地闪。
他问她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女孩儿说:“你叫我小鱼就好。”
“小鱼?真名么?”
女孩儿不语,只是笑,她朝他眨了眨眼,“帅哥怎么称呼?”
她眼尾闪着若有如无的蓝,朝珣怔愣了一会儿,唇角翘起,露出一个微笑,“你叫我小乐就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