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有些记不起来了。后来还是我的语文老师借了我钱,还帮我找了一间房,最后我和我弟才不至于露宿街头,和流浪狗抢吃的。”
“对了,”季臻突然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一样,轻笑了一声:“那时候我弟还天天打我骂我,说我亏待他。”
余情:“如果是我,我当时可能真的会直接把他丢掉。”
季臻笑了:“他还很小的,才小学,那时候,四年级还是五年级?我记不太清楚了,总之挺小的,就一小孩,跟他计较什么啊。”
余情没有说话,季臻接着说:“后来我高二,借的钱花得差不多了,就去做兼职,考第一,拿奖学金。可是这也只能保持我们俩的日常开销了,他初中花钱挺多的。”
余情突然问:“你没有其他亲人了吗?他们不管你吗?”
“不。我的婆婆和爷爷生病了,就我爸这么一个儿子,现在他入狱了,没钱给他们继续看病,我就每个月给他们寄点钱,聊胜于无。”
“……噢。”
“我弟后来想要一台Switch,说他周围的人都有,他也想要。他还说他想要,说那是爸承诺给他买的,但是一直没有兑现。我说,季柯,你搞清楚,我们家没钱了,爸也不在了。他就哭,一瞬间我仿佛回到了他刚出生的那一天,我抱着他,手上传来软绵绵的感觉,我甚至不敢用力,怕伤害到他。”
季臻闭了闭眼,又张开,眼睛疲惫又温柔:“后来有人给我介绍,我就去打黑拳,给他买到了Switch和他一直想要的手表。他接到的那一刻我感到了满足,我觉得我尽到了一个做哥哥的责任。”
“……那他一定很感谢你。”
“没有,他当时说了一句‘为什么买这个款式的,这是最便宜的,我想要最贵的那一款’,不过那次他喊了我一声‘哥哥’,我已经很久没听过他叫我哥哥了。”
“哥哥。”余情不自觉地叫了一声,似乎是在细细品揣这个词的魔力,半晌他笑了:“这个词很有力量。”
“是的。”季臻:“它好像支撑着我什么。”
“但是其实它无关紧要、不值一文,”余情发出笑声:“季哥哥,你知不知道,你好像河童啊。”
“河童?”
“河童,你就是一只年轻的河童,颈上吊着七八只家人河童,气喘吁吁地走路。”余情毫不留情嘲笑。
季臻笑:“很形象。不过我走得很快,并且我相信,总有一天我会跨过一切阻碍,只是时间问题。”
“你以前还是少爷的时候,应该是那种最意气风发的人吧。”
“嗯,”季臻:“其实我心里还是充满了一种,有个词叫什么……?‘利己’,是吗,这种想法吧,所以当拳馆老板央求我继续留下来打拳的时候,我拒绝了,我惜命。我不想自己过得太惨。”
“嗯。”
余情没有说话。他心里还在咀嚼着“哥哥”这个词。
很简单的一次词,只要嘴唇稍微张开,让声音从喉咙里发出来,就可以说出这个词。可是这个词的分量却似千钧,他代表着,也维系着一段关系,一段亲情,割舍不开,无法摆脱。
他还代表着一份责任,沉甸甸地压在每一个人的身上。
其实我不配嘲笑他,余情想。
没有谁能嘲笑他。
我们每一个人,又有谁生下来,没有被套上这样的枷锁呢。我们每一个人,也注定要永远被这副无声镣铐所束缚一生。
每个孩子都注定要用一生的时间,去背着整个家庭在人生路上踽踽前行。后来他们又成为了大人,又把小时候所承受的痛苦转变为鞭子,去抽打着自己的孩子。
如此循环往复。
每个人都是河童,在这个社会上,有无数的年轻河童、老河童,他们没有权力选择自己的出生,他们颈上都吊着无数河童,他们一生都感到疲倦,家里的压力、亲戚的评价、父母的看法、兄弟的情绪……这些东西不断地在压垮着他们。
可是他们无法逃离,他们甚至有很少的资格去决定自己的死亡。
“我突然想到,”余情突然说:“老人们常佝偻着身子,是不是被家人河童们压弯了腰呢。”
季臻在那边笑了,余情也笑了。
这座城市已经陷入了沉睡,被黑暗温柔的包裹,所有人都放下了手里的工作,关掉了灯,一致进入了梦乡。
但还有两个人,还有两个少年,在这个静谧的夜晚,逃离千篇一律的人类世界,拥有了一个共同的秘密,仿佛彼此之间达成了一份隐秘的、永久的协议。
第11章
距离高考还有90天。
季臻偷偷摸摸地从后门翻墙进了学校,因为他迟到了。同时手上不停给洛阳发短信,叫他稳住老师。
可惜千防万防,还是输给了运气——季臻在狂奔去教室的路上被孙速碰上了,这老头正扶着眼镜看学校的绿植,突然被撞了一下,那力道差点没把他掀翻;但很快那人又反应过来,马上扶住了他,避免他摔倒。
“哎哟——现在的学生——”孙速惊魂未定,叫嚷道,眼神一定突然发现是季臻。
于是孙速老头就像猫抓耗子,把他拎去了办公室,和一大排迟到的不良学生站在一起。
季臻从来没这么丢脸过,路上一直求情:“老师,我不想和他们站在一起。”
孙速背着手:“为何?”
季臻:“就算是迟到,也是分人的,像我这种人,迟到永远不会被发现。”
“你还挺得意,”孙速眼珠一轮:“那你就跟我去语文办公室背课文吧。”
于是现在季臻就在语文办公室里站着,里面坐了两三个语文老师,临近高考,都挺忙的,没空关注他这个年级第一迟到被惩罚,都各干各的。
孙速指着墙:“去,站那边去,开始读。”说完就又背着手去教室检查早读情况了。
季臻看着手里的书,《离骚》,太拗口,肯定背不下来;《琵琶行》,太长,不想背;《论语》,太零散,容易背错……他一直挑挑拣拣,总而言之一句话,就是不想读也不想背,在墙边站得摩拳擦掌,眼珠子到处转,最后干脆从书包里拿出了一张物理卷子,折叠好,铺在书页中间,开始看起来。
“报告。”
“进来。”
“老师,我来拿证书。”
“哦,在旁边,你自己拿。”老师的声音似乎有点焦躁。
季臻还在专心致志地看题,只感觉刚才有人穿着白衬衫从自己身前经过,带起了一阵清冽的风。他莫名的觉得这人有点熟悉,注意力不知觉地散了几分,就听到了这人和老师的说话声。
听到熟悉的人声,他几乎瞬间确定这就是余情——于是他猛地抬眼,看向说话人的地方,发现余情正找着一本证书,应该是他之前得奖的奖状。
而余情也几乎是瞬间感受到了有人的视线落在了自己身上,他疑惑地望向视线的主人,于是两人的视线就这么不经意地在空气中交汇缠绕。余情看到了季臻眼中的笑意。
他嘴角勾起了一点,对老师说:“老师,我拿到了,谢谢你。”
季臻眯着眼睛,看着他此刻好学生的样子:穿着白衬衫,把皮肤衬得更白,明眸皓齿,向老师彬彬有礼地道谢。
心下一动,他看着余情拿着证书准备出门,可他的眼神分明还放在自己身上,季臻觉得心不止动了,还有点痒。
看到余情离自己距离越来越近了,他觉得自己甚至看到了余情脸上的绒毛,那双湿润润的、像黑曜石的眼睛还在有意无意地看着他,像钩子一样。季臻把原本待在自己身侧的左手送了出去。
余情嘴角的笑容括得更大,他右手拿着证书,也伸出了空着的左手,轻轻地碰了一下季臻在他身前半挡不挡的手,又很快抽离。
季臻觉得余情碰到了自己的掌心,冰凉的手指像玉石一般,温润又冰凉,正如他整个人身上充满着的矛盾感;轻轻一碰,像是一片羽毛落在了自己的手心,又像是被小猫舔了一下。
于是他条件反射般地在余情即将抽出自己手的时候突然用力,紧紧地抓住了他即将逃离的手。
余情突然被抓住,有些被吓到,旋即很快地对他眨眨眼,停下了脚步,侧身用很小的声音问他:“你怎么在这?”
季臻也小声回答:“迟到了。”
余情笑:“哥哥迟到还会被抓吗?”
听到余情叫他哥哥,季臻脸又有些红:“咳咳,意、意外。”
余情余光瞟了瞟还未察觉他们已经聊起来了的老师,说:“哥哥今天中午喝奶茶吗?”
季臻眼神瞬间亮了几个度,余情甚至觉得他身后长了尾巴,已经摇了起来:“好、好!”
余情:“那我先走啦,哥哥。”
季臻脸更红了。
早自习一下,孙速一回到办公室,就看到脸红得跟煮熟的虾一样的季臻,瞬间感动得泪流满面:“季臻真的是长大了,现在迟到了还会不好意思了,看来迟到罚站还是会突破学生们自尊的心理防线,真是有用啊!”
只有季臻知道自己为什么脸红。
而据说当天中午,季臻去文科楼下等人,众人议论纷纷,都猜着到底是谁俘获了季臻的芳心,不少人午饭也不吃了,就等着女主人公缓缓登场。
只是没想到最后登场的竟然是你妈个男的,定睛一看,嚯,这不直男斩吗!
于是论坛上的帖子走向逐渐都变成——
校草和直男斩在一起了!再也不用担心直男斩跟我抢男朋友/校草跟我抢女朋友了!
其实俩人只是很单纯地去喝了一杯奶茶,嗯对,是一杯——因为余情忘带手机了,季臻微信里钱又不够,一时也没人可借,最后只能两根吸管插在一起共饮;还顺便逃了一节课而已。
于是当下午高三1班开始上第一节课的时候,物理老师叫季臻上台帮他讲题时,洛阳只有硬着头皮喊:“老师,季臻拉肚子了!”
物理老师是个脾气暴躁的年轻女性,闻言直接一个粉笔头砸向洛阳:“早上第一节课你也是这么给我说的!季臻呢!?滚哪去了?!”
而余情那边也没好哪去,地理老师本来就不太待见余情,看见现在余情无故缺席旷课,直接告到了年级主任那。
于是当俩人悠哉游哉地喝完奶茶,还去逛了一圈书店回到学校的时候,迎接他们的是扫连续一周的绿化带和操场的惩罚。
余情很是抱歉:“对不起,不该拉你出去喝奶茶。”
季臻毫不在意:“没事,我就喜欢扫操场!”
两人就这么开始了扫绿化带和操场。
但其实是季臻一人在扫,余情发现他人高马大的,做这种体力活还真的是轻而易举,他才扫完一小块地,季臻就把除了他扫的地方之外的其他地方都扫了。刚开始两天,余情还会假模假样地帮帮忙——他其实并不想扫,太累了,但是也不好直白地把所有事情都推给季臻做。
到了第三天,季臻主动表示他可以一个人做完,余情只需要坐着复习就好了。
不过余情从没复习过,到了后面三天,每天都是季臻吃了早饭就来扫地,而余情坐在一处干净的地方安静地吃着从家里带来的没吃完的早餐,看着各种各样的书,还很贴心地给季臻留了几口。
偶尔季臻也会好奇:“你在看什么书?”
余情随口答:“《猫城记》。”
“嗯?没听过,谁写的?”
“老舍。”
“好看吗?讲什么的?”
“猫的故事。”
“哦。”
四周很安静,除了扫地发出的“莎莎”声,没有其他声音。
偶尔余情会问他:“你眉骨上的疤哪来的?”
季臻停下扫地的手,摸了摸,似乎在回忆:“哦,这个,好像是高一那边被季柯用烟灰缸砸的吧。”
“疼么?”
“嗯?”季臻笑了:“当时是很疼,但是现在不疼了。”
“所以你看,没有什么坎过不去的,没有什么事大不了的。”
第12章
距离高考还有69天。
许勉发现他的同桌和以前相比有了很大的不同。
许勉和季臻从小就认识了,以前的季臻,是众星捧月的少爷,长得又俊,嘴巴又甜,把小姑娘迷得五迷三道,全大院的小女孩都要争着和他玩过家家。上了小学,模样更是长开了,初中后,更是流连于人群之间,对人永远温和但又不会让人产生误会。不少人芳心暗许,季臻蝉联校草称号。
只是上了高一之后,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,仿佛一夜之间将季臻曾经的骄傲与肆意击得粉碎,似乎一夜之间,曾经的翩翩少年被生活压弯了骨头。渐渐地,季臻变得很少笑,曾经的季臻很喜欢笑,总是笑得人不好意思,让人都觉得自己能够和他成为朋友。但在这之后,季臻开始变得拒人千里之外。
有时候许勉也会想念曾经的季臻,但是他知道,回不去了。
但是现在的季臻,却时不时给许勉产生了一种“曾经的少爷回来了”的错觉。
而且许勉发现,季臻开始频繁地和人聊着天、打着电话。
这种种迹象都指向了唯一的答案:
“我靠,季臻!”一个课间,许勉又瞅见季臻在发短信,忍不住:“你他妈是不是谈恋爱了!”
说完还凑上脑袋,准备看季臻究竟在和谁发短信。
季臻一手打字,一手把他的头按回去,语气不耐烦:“别挡我视线。”
“我靠,”看清楚了季臻给的备注,许勉惊了:“‘小作家’?!这是个什么备注啊!?是我们学校的?!靠!”许勉抓狂:“他谁啊?!你们什么时候有关系了啊,都不给我说!上次你溜出去喝奶茶,是一个人,还是说就是和他?!”
季臻点点头。
许勉捂心口,一脸不可置信:“还真我们学校的?!谁啊?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