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白当时听了这句话,又笑的漏出小酒窝了:才没有,当长风哥的助理工资可高了!
对,时白还有这点招人待见。
直率简单。
还没开始拍,时白跟着长风,给长风解释些人和东西。
今天是第一天开拍,长风还是一个新人。导演也没为难他,让他先看着别人演,熟悉熟悉基本流程。
其实基本流程长风知道的差不多,他虽然是一时兴起过来演戏,但也真的不能什么也不懂,平白拖累了别人。前两天就让徐芊芊给他介绍了两位演戏指导老师,填鸭式的学了两天,也不至于一窍不通了。
只是他看着程朗正在演戏,忽然就觉得自己那两天学的什么都不是。
幸好他在这部剧里饰演一个面瘫。
程朗无疑是个很好的演员。
他目前所饰演的男一号林谟正是十八岁的年纪,高中生。
他头发剪的短了一些,额间是些许碎发,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,长风看他从化妆间出来的时候几乎是愣了一愣嫩出水了都。
偏偏那个时候,程朗一双眼睛看着他,竟然灿若星辰,令人恍惚间忆起往事。
可程朗拍摄的时候一切都又变了,他眼神变得阴郁,又深藏戾气。
这场戏是室内戏。
讲的是林谟的家人。
昏暗潮湿的小屋子,畸形的夫妻关系。
中年男人破口大骂,打扮老土的女人唯唯诺诺。不像是夫妻,倒像是封建社会的主仆。
林谟就坐在一旁的破洞沙发上冷眼看着这一切,白皙如玉,五指修长的手正在漫不经心地拨弄着一个魔方。表情看起来阴郁,唇角却勾了一下,仿佛发出了一声嗤笑,然后随手把拼好的魔方摔在桌子上,弄出很大的声响,转身离去。
程朗拍戏基本是一条过,但是这部剧却NG了两次。
这一幕导演原先是准备镜头一转,换一个拼好的魔方再放桌子上就好,结果程朗说他可以自己拼。
导演没怎么想就同意了。
电影前期色调偏暗,在这样的色调中,程朗那双把修长白皙的手拨弄色彩斑斓的魔方的样子,实在是漂亮的过分。
可开拍之后,程朗手刚摸到魔方就啪哒几秒把魔方拼好了。
导演:CUT!程朗拼慢点儿!
程朗看着手中的魔方微微皱了下眉。
结果第二次悄悄慢了一些,但还是快于导演的标准。
这太奇怪了。
长风看着他手中的魔方,忽然又想起了多年前的事情。
机器人程朗有一段时间经常拼魔方。
那段时间是学校拼魔方很是流行,长风写字的时候听见一群女生说陆之南学长魔方拼的厉害,手下的动作不由得顿了顿,程朗注意到了长风的愣神,回家的路上就偷偷买了一个魔方。
魔方本就有规律和公式可言,程朗又是智能机器人,从低阶魔方到高阶魔方,拼的速度越来越快。
当时程朗开心地让长风看。他修长的手指在十阶魔方上飞舞着,几乎让人眼花缭乱,不到一分钟,六面颜色已经完全统一。
程朗抬头看着长风,他眼睛很亮晶晶的,好像正等着长风夸他。他记得那个陆之南拼五阶魔方用了5分钟大家都说他很厉害了,而他,七阶魔方只用了53.6秒!
长风也会觉得他很厉害吧!
可长风连头都没有抬,声音里也没有一点儿波澜:程朗,目前人类七阶魔方的世界纪录是3分25.91秒。
长风没有接着说下去,只是拿起那本英文原版的小说继续看。
程朗脸上的笑僵在脸上。
他还握着那个拼好的七阶魔方,指尖却因为用力而发白。
他不是人类。
所以,他做的一切一切都没有任何意义。
但是,空气的僵硬只维系了一小会儿,当长风指尖翻过一页的时候,程朗已经变得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了。
他弯着眉眼朝许长风笑了笑:看来我以后就要拼慢点好了。
他微微垂下头,拨弄了一下手中的魔方。
是尽力慢了些,但仍旧是不太正常的速度。
那些拼魔方的程序,已经深植他的脑海中,他刚开始练习的时候执念又太深,想要快一些,以至于现在他拿起魔方的那一刻,关于速度的程序已经开始运行,想慢下来,便是逆了这份程序。
实在是困难。
程朗便扔下魔方,走向厨房,语调依旧是一贯的傻白甜式的阳光灿烂。
长风长风,昨天刚发现了一种超级好吃的甜点,我做给你吃啊!
从回忆中抽离出来。
长风抬头看向演员程朗:魔方你拼不慢吗?
程朗笑道:怎么可能拼不慢,只不过原先玩的次数多了,可能是条件反射,拍摄的时候,一时没反应过来罢了。
长风抬头看了他一眼,语速很慢:看起来不像是条件反射。
他的顿了顿,拿过程朗手中的魔方,无意义地拨弄了两下,用一种很漫不经心的口吻说:
倒像是机器人输入了拼魔方的程序一样。
程朗听到他这么说,微微愣了一下,然后眼中又盛了笑意:我可以当这句话是夸奖吗?
长风把手中的魔方递给他,眼睛黑沉沉的看不出什么情绪,一种近乎于荒谬的想法在他心里生根发芽,只需一点点空气和水,便会破土而出。
是夸奖。
第8章
休息时间一过,又很快开拍,这次程朗状态不错,几乎都是一条过,长风坐在一旁椅子上旁观。
他微微蹙眉,总是觉得自己要拖程朗的后腿。
就在这时,长风口袋里的手机冷不丁响了起来。
接了电话,长风站起身子,向剧场外走去。助理时白似乎想要跟上,被长风比了个手势制止了。
长风一出去就看见孙岚懒散地靠在墙上,孙岚一看见长风,当即就大喇喇地伸手给他一个拥抱。
长风被他扑得一个趔趄,面无表情地推开他。
孙岚松开长风,摸了摸他的头发,痞里痞气地笑着打趣说。
这么多年没见,我们长风弟弟终于长高了些。
长风把他放在自己头发上的手拨下去:你怎么来了?
孙岚夸张地叹了口气:哎我们长风回来后,知道陆哥不在就不想搭理我了,可怜我对你实在是思念入骨,就专程过来看一眼。
长风对他说的话一个字儿都不信,冷冷地乜斜他一眼:怎么,隔壁剧组有合你心意的漂亮姑娘?
孙岚摸了摸鼻子,一副心思被戳破的样子:诶!我主要是看你,她就是顺便
长风不由得也笑了,孙岚倒是一点儿都没变。
五年前那个迎新晚会上,为了和练习舞蹈的漂亮学妹搭讪,孙岚硬生生给练习魔方的陆之南送了一个月的午餐。
孙岚,陆之南,长风三个人是从小在一起长大的。陆之南和孙岚年纪相仿,长风比他们小两岁。
他们几乎是从小一起长大,形影不离,关系甚好。
后来陆之南出了国,两年后,长风也飞到大洋彼岸,孙岚倒是在国内好好的当一个纨绔,三个人除了有时被孙岚组织着视个频,其他的倒是很少再见面了。
只不过这么多年没见,再次相见倒是没有多少陌生感觉。
两人聊了一会儿,孙岚手机响了,他看了一眼,笑道:那我走了,我女朋友说她拍完了。
长风回到剧组,结果刚坐上板凳,孙岚又风风火火地进来了。
忘了一件事,看,我今天偶然看见了这个,就给你买带了个。